一開始,決定在比利時辦理結婚手續,早就有心理準備一定是費時又繁雜,除了要有幾項重要並且經過台灣法院與外交部公證過的文件之外,還要經過一個「結婚面談」的程序,才能夠正式跟市政府申請公證結婚的日子,到那個時候,真正的結婚日期才能夠確定下來

*簡單流程說明,步驟如下所示:

(1) 到當地的市政府詢問,與外國人公證結婚的必備文件有哪些?  →  (2) 開始收集各項所需文件  →  (3) 安排結婚面談時間  →  (4) 與市政府正式約定公證結婚日子  →  (5)  結婚當天,重裝上場

看到上面的步驟,似乎很簡單,照理說,順利的話,大約可以在2個月內完成以上所有的步驟(這是最理想的狀況下);不過,到目前為止就我個人的經驗,我們兩個人自從認真開始動手準備文件到現在,已經2個半月了,才要進入到 步驟(3)  的結婚面談階段,然後,步驟(3) 到 步驟(4)  的流程,最短需要3週以上的時間,再來安排製作卡片通知親友、預定結婚餐廳等等的瑣碎細節,照目前的情形看來,我們的婚期勢必拖到三月中旬去了

而我個人本身的情況,也比較特殊,是持著荷蘭學生簽證,到比利時國家辦理結婚手續,所以,到目前為止,除了時間拖了長一點之外,並沒有感受到任何刁難之處而且,我的荷蘭學生簽證,到今年五月底才會到期,所以,其實是還有很多時間跟比利時的市政府長期抗戰的 只是,真的覺得在辦理這些結婚手續的過程中,市政府裡面的辦事人員,非常不專業,而且好笨,似乎只會一個口令一個動作,有時候,我跟T先生竟然還要教他們怎麼做,他們才會知道下一步要如何進行,挖哩咧!~真是夠了!~

就來紀錄一下,進行到目前為止,有哪些事情,是需要多注意的,以後若有台灣人也在比利時公證結婚的話,也許可以提供這些資訊作為參考

步驟 (1) 到當地的市政府詢問,與外國人公證結婚的必備文件有哪些? 
比利時主要分成三個行政區(Flemish RegionWalloon RegionBrussels-Capital Region),每一個行政區要求的文件都不盡相同,所以一定要先去當地的市政府,詢問確認需要哪些文件?T先生與我是位在比利時北邊荷語行政區(Flemish Region)內,當地的市政府對我只要求五份文件:
a. 台灣的戶籍謄本
b. 單身證明
c. 國籍證明
d. 出生證明**
e. 結婚能力證明 <--- 這份文件聽起來很奇怪,其主要用意是要說明結婚當事人在所屬國籍的國家之內,政府所規定的有關結婚的行為能力,例如:台灣民法規定,須年滿十八歲之具有行為能力自然人,才具有能力自行決定結婚之類等等的規定


步驟 (2) 開始收集各項所需文件
當初,比利時市政府跟我們說,以上的各項文件,都可以在自己國家的當地大使館(台北辦事處)即可申請到,於是,我就安排了時間,去年的 11 月 20 日,到布魯塞爾的台北辦事處申請這些所需的文件。對了,在去台北辦事處之前,先請台灣的家人申請"全戶的戶籍謄本"寄到比利時來,有效文件須在三個月內

在比利時台北辦事處的服務人員,非常專業,把所有的申請需要的文件都翻譯成當地的語言(荷蘭文),處理文件速度也相當快,三天就完成了所有文件申請手續,申請文件的費用也不貴,總共只需 48 歐元,即辦理完成<註一> 當時的我,非常興奮,覺得申請這些文件似乎非常順利,根本沒有遇到什麼麻煩 但是,也許我興奮過早了,當我們拿著所有文件到比利時市政府遞件的時候,他們才說,其中"出生證明"這份文件,需要一個認證章,而這個認證章,只有在"台灣的比利時辦事處"才可以蓋到(<--- 這就完全顯示出比利時市政府的辦事人員,真的非常不專業,為何不在事前說明白,而事後才告知有這一項?不過,這裡也凸顯出一個問題,為何"在比利時的台北辦事處"所提供的出生證明文件,不被承認,而一定要"在台灣的比利時辦事處"所提供的一個認證章,才願意承認呢?但是,其他國家的國民,其出生證明這個文件,只需要到當地的所屬大使館去申請即可,而不需要這樣大費周章的必須回到原屬國家申請。這是我一直無法理解的原因

不過,既然這樣,比利時市政府還白紙黑字的拿出書面說明給我看,我就只好自己鼻子摸摸,回家打電話請台灣的家人幫我辦理"出生證明"這個文件,然後經過台灣的法院公證人與外交部認證翻譯文件之後,把此翻譯文件送到"台灣的比利時辦事處"蓋章,再把文件寄到比利時來,經過這樣的手續,不僅再度花了將近台幣 5000 元,還用掉了一個月的時間,就只是為了"出生證明"這一項文件

一個月後,終於把所有文件都補齊,再次送到市政府,接下來,就完全被動地等候通知,市政府將安排當地地方首長,親自面對面地與我們"個別地"對談 ---「結婚面談」


步驟 (3) 安排結婚面談時間
T先生與我的「結婚面談」,必須兩人隔離進行,(這個真的有點像是「隔離偵訊」吧?!這個程序是要再次確認,T先生跟我是兩個人真心相愛,準備結婚,而非「假結婚」。每個人各約須 45 分鐘,整個面談過程將以荷蘭文進行,由於我還不懂荷蘭文,所以我必須請個受過政府認證的中/荷翻譯人員陪同進行面談

兩週前,市政府終於打電話來通知說,我們兩個人可以安排找個中/荷翻譯的人員,準備要進行「結婚面談」了市政府辦事人員,也熱心地提供了幾位翻譯人員名單,要我們自行打電話去聯絡,約定可行的時間;但是,在我們打了所有電話給在那名單上的中/荷翻譯人員,竟然所有的翻譯人員不是離開了比利時,就是已經不再做翻譯的工作了 上週四,我們特地再次回到市政府,跟辦事人員說明了這個情形,後來,在經過協商之後,市政府同意可以找個英/荷翻譯的人員陪同,另外又給了我們英/荷翻譯的名單之後,我們這兩天就開始找可以幫忙的翻譯人員

但是,問題還沒有結束,T先生/我/翻譯人員/市政府的當地首長,四方面要約定都可以配合的時間,也是一件困難的事,目前,大致上敲定"可能"這個月的 20 號,才有機會讓四方面的時間配合起來如果不行,就還要繼續努力的’橋’時間下去

萬一如果順利的話,經過 20 號的「結婚面談」之後,我們才能真正確定可以結婚的日子。所以,這樣一拖下來,勢必就到三月去囉!



步驟 (4) 與市政府正式約定公證結婚日子
就正式上的流程而言,通過「結婚面談」之後,才能約定公證結婚的日子,而這段時間,基本上最短要隔三週。而且,如果遇上旺季,大家都想結婚的時節,可能因為市政府公證結婚的時間表太滿而排不到空餘的時間,所以,我到現在還不知道真正可以結婚的日子是哪一天?

不過,就祈禱婚事的下一步,可以進行順利囉!


步驟 (5)  結婚當天,重裝上場

如果,公證結婚的日子確定了,就要積極動手籌備相關計畫,例如:邀請卡/通知親友/預定餐廳/菜單選擇/餐廳現場佈置/預定捧花等等的細節工作。光是這些,也是讓人有得忙囉!~

-no.827-

<註一>
位在布魯塞爾的台北辦事處,的確服務態度與效率都非常好,他們還會在一旁協助我填寫表格,而且所有的文件都依我的要求,全部翻譯成荷蘭文,免去了我另外找人翻譯的麻煩,而且,三天後,當文件申請處理完畢,還電話告知可以前去領取文件,完全展現出台灣行政效率優良評價,延伸到地球的另一端 立即比較出,在歐洲這邊的政府機關效率,完全不敢讓人領教,真的是天壤之別啊!!!

PS. 上方影片說明:
這是 Mechelen 當地市中心的廣場,上週趁著去上荷文課的時候,拍攝了這一段小小影片,其中,Mechelen 的市政府,就在這個廣場旁邊,我們的公證結婚的婚禮,就會在這個地方舉行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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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ielhsi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