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習題:先說分手的人,就該承受一切責難嗎?
答案:當然不。

一對情侶,交往多年,也曾經論及婚嫁的可能,但是後來也許其中一方還沒有準備好,或是其他某某的原因,兩個人終究沒有進一步結婚的行動。男說:我還不想跟你結婚。依然專情的女說:只要我們在一起,我可以等你直到準備好的那一天,我們再來討論結婚。

這樣的情節,女的一方到底該不該等下去?如果男方一直不想結婚,那男方到底該不該提早說分手,放手讓女方自由,有機會再次找尋下一個男人的機會?到底又是該誰來說分手呢?是不是先說分手的人,就應該承受一切負面的責難嗎?

其實,在上面這一場愛情局裡,先說分手的那個人,絕對是個聰明而且是正確的選擇。因為,既然雙方已經交往多年,卻還是依然沒有進一步決定結婚的行動,那就已經顯示,兩個人之間一定有個某個程度的問題。並且,這兩個人,在一段關係中,對未來並沒有相同的方向,兩人看似相愛,卻又沒有因為相愛而成就另一半的人生,兩個人牽強的走在一起,只是一種似乎轉變成病態依賴的習慣,便不再察覺出這種病態的習慣已經漸漸地侵蝕著本來期待的那種美好浪漫地愛情生活。

一段成熟的愛情,不是犧牲自己,而是可以成就彼此如果不是這樣,那就趁早說分手,給對方也給自己找到下一段「成就彼此」的可能與機會,也算好事一樁,何樂而不為呢?

如果,一直拖著彼此的關係,也明知這樣下去會是一段沒有結果的關係,然後期待對方可以先開口說分手,而不願意自己先開口說分手,就因為害怕承擔了「先說分手的人,都該受到責難」的落伍想法。那這更是一種對感情的不負責任。這種人,真孬。

如果自己都已經不能真實的面對自己的情感問題,又如何能真實地去面對另外一個人呢?然後只好敷衍不負責任欺騙自己的感情,也同時敷衍著另一方,到最後,讓這一段關係,演成「歹戲拖棚」,是自己傷害了自己(這是自找的,沒話說),但同時又嚴重傷害了對方(這就非常不應該了!)。尤其是,如果對方是個女生,浪費女性青春的不負責任男,更是應該接受嚴厲的撻伐。

(當然,以上的愛情習題,如果男女生的角色互相對調,當然也是一樣。愛情,是兩個人的事,無關性別。)
 

先說分手的人,應該是比較有智慧,而且也比較會是屬於勇敢面對自己的那種人。然而,分手後的藝術,也是相當重要,切記不需要用惡意言語或行動去傷害、攻擊、或報復對方,更不需要多說什麼缺點與優點之類的話,因為沒有人是擁有絕對的優點或缺點,有些缺點對某些人來說,卻會變成是一種優點;而某個優點可能會是對另外一個人的致命傷。既然當初,與對方開始了一段情感關係,那就是對方一定擁有某個特點吸引了你,在分手之後,就讓這個曾經吸引你的優點,放在心底,成為你心中的一座美麗城堡!(就如林志玲曾經說的這樣一句話囉!)讓快樂與美好依然圍繞著自己,找尋下一個夢想中守護城堡的王子(或公主)。

-no.827-


 附註:

分手本身並不應該受到責難,這應該是屬於負責任的一種表現。可是,為何很多人總是認為著:「先說分手的人,就該承受一切責難?」那是因為,分手後的處理的方式不當,例如:不夠尊重對方,以為用分手當作是手段,而不是真實面對自己與對方情感的決定;或是分手的原因是由於其他不容許於社會群體觀念的事情發生,譬如說:劈腿。這樣才會讓「分手」演變成負面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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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ielhsi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